大理州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2021〕4号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2021-09-15 00:00:00

公告概要

大理州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2021〕4号

大理州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2021〕4号.pdf

公告正文

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20214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云南联准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NQLZB-C2021-002包号:A(二次招标)

二、项目名称:大理白族自治州档案馆2021年馆藏档案数字化及目录著录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云南琦玲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镇嘉士伯大道龙腾苑小区商铺2-1-9

四、基本情况

云南琦玲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代理“大理白族自治州档案馆2021年馆藏档案数字化及目录著录项目(项目编号:YNQLZB-C2021-002包号:A〈二次〉)”过程中,存在未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1号)第八条、《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的规定,构成行政违法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1)第十六条的规定,对云南琦玲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

六、其他补充事项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大理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大理州财政局

202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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