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大理州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2021〕4号
公告正文
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2021〕4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云南联准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NQLZB-C2021-002包号:A包(二次招标)
二、项目名称:大理白族自治州档案馆2021年馆藏档案数字化及目录著录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云南琦玲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镇嘉士伯大道龙腾苑小区商铺2-1-9号
四、基本情况
云南琦玲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代理“大理白族自治州档案馆2021年馆藏档案数字化及目录著录项目(项目编号:YNQLZB-C2021-002包号:A包〈二次〉)”过程中,存在未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1号)第八条、《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的规定,构成行政违法。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1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对云南琦玲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
六、其他补充事项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大理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大理州财政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