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2〕第2号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2022-06-14 00:00:00

公告概要

剑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剑川县

公告正文


剑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2〕第2号



一、项目编号:

ZC532900202220081001



二、项目名称:

剑川县环卫洗扫和垃圾压缩中转车采购项目


采购日期:

2022-04-08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睿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市辖区虹口区上海市虹口区北宝兴路355号1幢3楼307室

被投诉人1:剑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剑川县金华镇北门外街28号

被投诉人2: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剑川县金华镇城南停车场(原剑川驾校)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就剑川县环卫洗扫和垃圾压缩中转车采购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书符合《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要求,本机关依法受理了投诉,依法调查并作出了投诉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要求设备制造商配备售后服务站的要求不合理,明显是倾向制造商,属于是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2.招标文件参数设置不合理,满足招标文件的参数要求的不足三家,且倾向特定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投诉事项1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投诉事项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剑川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剑川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剑川县财政局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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