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2〕第3号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2022-07-06 00:00:00

公告概要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香格里拉市

公告正文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2〕第3号



一、项目编号:

YDCTH20220108



二、项目名称:

香格里拉市人民医院检验科标准化建设项目


采购日期:

2022-04-20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曲靖怡能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罗雄街道龙门街东段延长线(美食文化城)

被投诉人1: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

被投诉人2: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

地址: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二号楼3楼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曲靖怡能商贸有限公司对“香格里拉市人民医院检验科标准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YDCTH20220108)”的投诉。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本项目中包含了设备采购和施工及安装两个部分,项目存在既有采购又有安装施工的混合属性,第一章招标公告显示项目预算高达1000万,但未明确公布设备预算价及安装施工的拦标价。投标报价一览表中只有交货期,保质期的总报价,即采用“设备部分”作为唯一性报价和打分标准,没有工程部分应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执行的报价和评分体现,统一按照《政采法》及实施条例等规定的打分办法执行,存在重大缺失,严重影响采购的公平性。2.在打分办法中没有体现“施工安装”部分的打分办法和价格权重,但“装修技术方案”部分又占一定比例的分值,存在价格部分计分标准重大缺失,对在“安装、施工”报价方面有优势的投标人显失公平。影响采购的公平原则和合理性。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且其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一致才能享受价格折扣和优惠政策。本项目中,因项目属性混合,《招标文件》只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直接排斥了施工安装的中小企业享受价格折扣,对本可享受(工程)价格折扣的潜在投标人实行价格优惠歧视,属于不公平待遇。4.《招标文件》打分办法中大量使用实施方案合理、基本合理、实际进度计划比较合理、基本合理、不合理等等笼统、不量化的表述,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完整、不完整、内容粗略等潦草不量化的表述,未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和细化、量化的内容。5.技术参数中涉及指定品牌和型号的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内容。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证,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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